<兩個東西結合後,所有權應該歸何人所有呢?>
我的東西和別人的東西結合了,
那麼這個東西的所有權要歸誰呢?
民法中關於添附的規定就在處理這樣的情形(第811條至第816條),
首先,必須區分是「動產+不動產」或是「動產+動產」,
再來如果是動產+動產,
還要看是「附合」、「混合」或是「加工」,
劉哥今天就來為大家說明添附的所有權歸屬。
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,歡迎與劉哥聯繫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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